消防工程维保计划书维保方案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城市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市建筑物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靠现有的消防技术手段,针对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计划如下:一、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4、机械防排烟系统(不含防排烟风机);5、防火分区的联动接口(不含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的机械部分);6、气体灭火系统
我公司将对维护、维修范围内出现的故障免费人工进行修复(如人为造成短路、断路致使设备损坏等故障则不属维修范围);如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的,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新的设备,我公司负责安装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保养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进行试验,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第1页共4页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2、消火栓系统(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