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摘要: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包括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和型钢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为保证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可靠,最大限度地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出安全监理的要点。关键词: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引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工程施工中应用非常普遍;如何保证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可靠、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略谈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供大家参考。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其危险性程度的不同,确定是否需要专家论证。(一)、危险程度的识别。对脚手架工程,应根据其搭设方式、搭设高度等,识别其危险程度。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架体高度小于20m型钢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工程。2、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范围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架体高度20m及以上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方案编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①、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方案。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③、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①、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③、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三)、专项方案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四)、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要求1、钢管①、钢管应符合《碳素结构管》GB/T700-2006中Q235级钢的规定。②、外观检查应无明显缺陷(无锈蚀、裂缝、压扁、弯曲、分层等缺陷)。③、使用前必须进行除锈刷漆。④、必须使用外径48㎜的钢管,壁厚满足规范要求。⑤、重复使用的旧钢管允许应力,建议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摘自上海地标)。2、扣件①、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②、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③、不允许存在铸造缺陷(砂眼、表面粘砂、裂纹、变形等缺陷)。④、各类手续证件齐全有效。3、脚手板①、脚手板一般采用木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②、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Ⅱ级材质的规定。③、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三、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的检查标准(一)、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1、施工方案①、脚手架架体搭设和拆除应有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之中),对于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的架体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脚手架的结构设计应进行量化计算,并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