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审执管理制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29件,办结各类案件3311件,同比分别上升24
4%和25%
一、恪守司法本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
1%,判处罪犯333人,同比下降1
5%,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8
审结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3件,从严惩处罪犯20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85件133人;审结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28件66人;审结非法狩猎、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件2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8件1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
坚持严之有据、宽之有度,对38名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08名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缓刑
充分发挥庭审中心功能,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
全年共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件
坚持调判结合,妥处民事纠纷
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审结一审各类民商事案件1989件,同比上升42
5%,化解争议标的金额6
调解撤诉案件1104件,调撤率达55
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49件;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18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