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现有安全监察体制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1.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气体充装行业特别是民用石油液化气体经营企业在历史上都是受政府补贴的行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
当时是短缺经济条件,如果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充装企业应该是有较大的利润空间的,是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除原有国营公有企业外,进入气体充装行业的企业大量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兴办的福利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没有较大经济实力来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基本达不到安全要求
(2)充装设施与气瓶的分离,造成各类气瓶监管失控
、由于各类气体的经营者投资力度不够,只投资必要的充装设施,而让气体消费者投资气体包装物,形成了各类气瓶的拥有者分散,气体经营行为落后的局面,形不成集约化经营,使我们的监管失控,检验工作得不到落实,安全使用得不到保障
(3)政策引导失误
主要表现在:一是“门槛”设置不合理
法规仅对充装环节中的充装设施进行要求,而对充装对象没有要求
使充装者不用投资气体包装物(气瓶),不用对充装对象的安全负责,而将安全隐患转嫁给气体消费者
二是将完整体系分割开
充装设施、充装对象(各类气瓶)和气瓶的检验应该是一个整体,而我们将其分割为不同的主体,把一个安全主体分割成若干个主体,使气体经营的安全责任得不到落实
2.解决气瓶安全监察和检验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1)进一步明确气体充装安全生产的主体
过去气瓶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其原因是没有清晰区分气瓶的使用者和气体的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气瓶的使用者是各类气瓶的充装者,其原因是气瓶是各种危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包装物,气体的充装者或经营者用气瓶来包装危险气体进行销售,因此气瓶的使用者应该是气体充装者或是气体经营者,而不是气体的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是消费气体,不是气瓶的使用者,他们不应拥有气瓶也不应对气瓶的使用安全负责
因此,市场在消费危险气体时,气体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