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农田规划工作方案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根据土房管发〔〕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
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永久性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
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根据我县粮食主产区和丘陵的地貌特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比率应不低于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的80%
(三)质量保证原则
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
要充分利第1页共4页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拓展区,基本农田弹性控制区和海拔1500米以上并纳入移民规划的区域,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台面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