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的自由》读后感10篇《良心的自由》是一本由(美)约翰·范泰尔著作,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
00元,页数:23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良心的自由》读后感(一):公民的不服从上帝在《新约》中已经赋予了良心以自由,基于此,它也不受上帝的其他律法的束缚,除非这些律法和教义是救恩所必须的
__《良心的自由》,范泰尔,p21如果人类的法律最终包含邪恶的内容,而且是被上帝所禁止的,那么就根本没有对良心的约束力了;反之,人们在良心上有不去遵守的义务
《良心的自由》,范泰尔,p24如果国家在诸如宗教等基本问题上越权的话,帕金斯眼中的信徒必须采取公民不服从的立场《良心的自由》读后感(二):让良知自由才是好政治评判政治好坏唯一的标准便是让良知自由,若不符合此标准,即便做了些历史留名的大事,也不是好政治
另,如果在广州的话,此书可以去希圣书馆借阅,希圣书馆是文史哲共享型图书馆,其它书概不涉及
书馆及借阅详情见:《良心的自由》读后感(三):译者前言:良心自由是清教徒对人类的重大贡献张大军信仰(良心)自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所保障的首要个人权利,这样的安排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彰显了良心自由在美国人生活中极端重要的地位
略微了解世界历史的人都知道,在人类历史长河中,良心的自由只是较为晚近的现象
在人类大部分时间里,良心自由的概念都是付之阙如的
那么,良心的自由又是怎样成为美国宪法所保障的首要个人自由的呢
《良心的自由》一书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答案:发端于英格兰的良心自由观念后来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遍地开花,并最终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形式被制度化
本书作者首先考察了伊莉莎白女王时代(1558年11月17日到1603年3月24日)对待良心的两种态度:容忍与自由
第一种态度是有着传统渊源的主流态度,相信政府在良心问题上拥有最终的主权;而后一种态度则是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