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主持单位:主持人:起止年限: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内容:二、项目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三、项目须攻克的技术关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难点及创新点):四、项目须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水平、获得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应考核的指标):五、研究开发方案及技术路线(较详细实施方案):六、产业化前景及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项目的年度计划及年度考核指标项目计划年度年度计划目标八、主要研究人员及所在单位姓名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分工九、项目的经费预算单位:万元经费来源预算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科目预算数来源预算合计支出预算合计一、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及分年度拨款总计一、人员费无偿其中:课题负责人贴息无偿主要研究人员贴息无偿二、设备及试制费贴息无偿1、购置费贴息无偿2、试制费贴息二、国家其它拨款三、相关业务费三、部门拨款1、材料费(含资料、印刷费)四、地方拨款2、燃料及动力费五、单位自筹3、测试及化验费六、其它来源4、会议调研差旅费四、课题管理费五、其它费用十、根据国家及省科技三项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资助乙方开展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乙方在使用甲方资助的经费时,必须遵照国家及省科技三项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并按本合同第七项规定的时限完成下述一至六项所述内容
乙方如违反三项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或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应工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将中止该项目的执行并收回所支助的经费
十一、本合同在各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如须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拟定变更的补充条款,在正式签字、盖章后附于合同正本之后
此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单方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已拨经费不得追回,并承担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