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特大海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大公司)所属客滚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
船上304人(40名船员,264名旅客)中的22人(5名船员,17名旅客)获救,包括船长、大副和轮机长等船上主要船员在内的282人(男228名,女54名)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此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于11月25日作出了重要指示,并于11月26日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对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也作了重要批示
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石万鹏同志为组长的“11·24”特大海难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2月1日,吴邦国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并亲临事故现场,对遇难者家属和生还人员进行慰问,指导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及时传达贯彻了江泽民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
11月25日,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石万鹏闻讯后立即赶赴烟台,现场指挥并主持了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11月26日,国家经贸委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XX省发生特大海难事故情况报告》,提出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人员打捞、善后及宣传工作意见,国务院立即予以批转,有力地指导了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XX省委书记吴官正和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等同志及时赶赴烟台现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做了大量工作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领导小组在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四川、广东、江西、XX省、浙江、XX省(区)党委、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