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工作计划2015年回龙财政所将按照回龙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以下工作: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2015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2015年,对回龙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和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土地整理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2015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一)费用开支管理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费用高于1000元),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党委会通过,镇长签字、财经小组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第1页共2页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费用低于1000元)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