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详细规划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旅游景区规划是驾驭整个规划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发展的基础依据和手段
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各种规划要素的系统分析和统筹安排,这种综合与协调职能,设计所在地的资源、环境、历史、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势态等广泛领域,这就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取并把握主要矛盾和对策,充分考虑风景、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因地制宜地突出本旅游区的特征
正由于上述原因,因而要求:1、旅游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的突出本旅游区的特征2、旅游区规划必须严格遵照2003年国家颁布的《旅游规划通则》3、旅游区规划应严格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4、旅游区规划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实科教审美特征,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培育
5、旅游区规划应充分发挥景观资源的综合潜力,展现旅游产品主题,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措施,改善旅游区的运营管理机能,创造风景优美、设施方便、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旅游游憩地
6、旅游区规划应合理权衡景区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权衡旅游区自身健全的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促使旅游区有度、有序、有节奏的持续发展
二、详细规划与上一级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协调或衔接旅游景区在规划时经常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项规划密切相关,甚至交错穿插或关照、调整、并使之协调互补发展
1、在定型方面主要是资源利用的多重性所引发的课题2、在定量方面主要的是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开发利用强度所带来的矛盾3、在定质方面主要是相关设施等级标准在配置上的众多因素4、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