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xx县司法局内设9个股室,下设7个派出机构
共核定政法编制41人,目前在编在岗38人
其中:机关20人,司法所18人
平均年龄45
5岁,机关平均年龄45
9岁,司法所平均年龄44
司法所为副科级派出机构,司法所长为实职副科职务
各司法所司法行政均有2名以上干警,其中:鸣凤司法所有4人,旧县、荷花司法所3人
基层业务装备基本得到满足
通过国债项目和“一所三中心”建设,各司法所均有独立或专门办公场所,建设规模都在200平方米以上
设有接待室、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站、打印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调解庭、社区矫正办公室及心理咨询室
各所都购置了办公桌、书柜、档案柜、沙发、会议桌、电话(传真机)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并为各司法所配备了业务用车,今年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信息化设备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司法所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
人员、办公经费归口县司法局管理,奖励性工资等按乡镇干部待遇归口各乡镇管理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倾斜力度,司法所办公经费在平均在2万元左右
县财政比较重视经费保障,按山区二类县下限每人每年1
7万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并保留了部分业务工作经费
单项业务工作支出,需要另行申请,县政府酌情予以部分解决
二、工作情况——强化基层基础,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大调解体系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始终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在巩固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干,以组、中心户为支撑的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
县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乡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形成了综治、维稳、信访、法庭、派出所、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