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名的背后》观后感精选2篇《间谍罪名的背后》观后感为了加强反间防谍,我国把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平安教育日”
为扎实开展好相关普法宣传,2019年4月19日11时39分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播放了警示教育宣传片《间谍罪名的背后》
《间谍罪名的背后》主要情节是李国明因工作缘故长期往返于我国和某国,被某国间谍机构纳入视线,以限制出入境等手段,强迫李国明参加该国的间谍组织,为该国从事间谍活动
李国明被迫签署协议,回国后主动自首,被免于追查刑事责任
通过观看这部宣传片,增加了对间谍和间谍罪的理解,加强了国家平安认识
间谍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利用开展组织、窃取机密、进展破坏等手段,颠覆对方国家政权的人在我国施行间谍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被刑事追查,其中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间谍罪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的的行为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发生危害后果作为定罪条件,只要施行了行为就构成犯罪
一般情节处3到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峻或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某些间谍行为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平安罪、危害国家平安罪,可判处死刑
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兴盛都是以国家平安得到保障为前提的,没有国家平安就没有现代化建立和人民的一切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行,1993年2月22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法》同时废止
我们要加强学习,树牢国家平安观,牢记国家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在遇到敌对权力纠缠、胁迫参加间谍组织的,要及时与驻外使领馆、公安机关或国家平安机关联络,获得国家支持与保护
事实上,间谍行为无处不在,某次在我县开展的军事演习,就有日本间谍化装成记者游客、外交人员,到演习现场附近录像拍照、收买我方人员,意图窃取军事机密并进展破坏
幸亏军队专门机关足够警惕,在未造成危害后果前,将前述三名间谍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