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职责篇一:审计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审计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一、审计部部门职责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根本职责:(1)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严重妨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操纵制度的完好性、合理性及其施行的有效性进展检查和评估;(2)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严重妨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材料及其他有关经济材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好性进展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3)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打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觉的咨询题
2、其他职责:(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打算,并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置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买卖、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打算的必备内容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根底开展审计工作,并依照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操纵的合理性和施行的有效性进展评价;(3)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运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治理、固定资产治理、资金治理、投资与融资治理、人力资源治理、信息系统治理和信息披露事务治理等;(4)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明晰、完好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5)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工程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展分类整理并归档;内部审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