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根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篇一:《学生根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附2《学生根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姓名:在公安户籍治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2.性别:男、女。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特别留意:学校班主任将有关信息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详细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点。6.民族:学生的民族全称,如:汉族。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如:中国、美国、台湾、香港、澳门。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号必填。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亲属、澳门同胞、澳门同胞亲属、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亲属、华侨、侨眷、归侨、归侨子女、归国留学人员、非华裔中国人、外籍华裔人、外国人、其他”。11.政治相貌: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群众”。12.健康情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残疾”。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留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详细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19.专长:填写学生专长信息。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座号。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就近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统一招生/一般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其他”。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走读、住校”。28.现住址:学生如今居住的地址,详细到村庄、街区门牌号。29.通讯地址:能够联络到学生的地址。30.家庭地址:学生的户籍地址。31.联络:学生的联络固定或者号码。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是、否”。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填“是、否”。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非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双亲留守儿童”。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年,填“是、否”。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历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历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一般中小学接受根底教育的类别,可分为“非随班就读、视力残疾随班就读、听力残疾随班就读、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随班就读”。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构造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