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必查”入手遏制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事故目前我国处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
20xx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出台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尽快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预防各类事故、带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均居各行业第一位,更为严重的是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频发
湖南“6·26”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和天津“7·1”重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冲击是最大的
迅速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是十分急迫的任务,而现实却很残酷:一方面,道路运输企业的规模、生产经营方式、安全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相互之间差距很大、很不平衡,安全生产基础很薄弱
有的三五百台车,有的上千台几千台车,有的三两台,甚至一台车
更为关键的是道路运输行业普遍存在承包经营,企业对车辆的实际管控力很小,理论上的车辆数也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规模和管理水平
面临这样的主体差别,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是科学的
是“一刀切”还是“区别对待”
一线安全监管人员难以把握左右
另一方面,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事无巨细,庞杂繁多,难以量化,不好把握
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达标为例,考评标准分16大类50项100多小项合计1000分,每项指标又需要大量的材料来佐证,如何甄别
这不仅是一个工作量的问题,还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拿捏不好就是一个责任问题,甚至会上升到失职渎职的法律层面上来
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会用的办法不管用、管用的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局面
安全管理千头万绪,一线人员无所适从,管理部门对企业管控力不足,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把握性不大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抓什么、怎么抓
”这个命题始终困扰这一线人员,一起起事故给基层带来了重重压力
毫无疑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安全监管最关键的是让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基于这样的分析,结合实际,提出从“三必查”入手,监管企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