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处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职责(1)通用安全生产职责1
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工作实际,贯穿到生产、经营、服务各项活动中;2
完善部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3
提倡员工团结合作、不断进取,积极创新、持续改进,促进公司安全发展;4
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评价;5
对所管辖区域带队检查,配合整改部门做好整改工作;6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上报给安全主管部门;7
协助安全教育培训归口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8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工作;9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大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2)检验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1
了解、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技术规范、标准,从检验管理上对产品的安全负责;2
负责对产品检测、分析及使用设备、仪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3
对作业过程中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4
负责对使用的易制毒、易制爆、有毒有害化学品进行分类,确保使用安全;5
对新到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二、目标检验管理处重伤事故为0;检验管理处火灾事故为0;检验管理处无责任交通事故;检验管理处事故隐患整改率98%;检验管理处安全生产培训率100;三、奖惩考核办法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说明分管安全负责人和检验管理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检验管理处负责人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终进行考核
检验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