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安全监察执法的“软与硬”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对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监察执法重点是立足于预防,关键是隐患整改,目的的提高本质安全度
为此,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说理执法和严格执法的“软与硬”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有一个安全监察案例在“软与硬”关系上是这样处理的:某市安全监察支队对一家台商独资企业进行安全监察,事前监察小组将监察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了企业
按约定时间,监察小组来到这家公司,公司总务课王秘书负责接待,监察人员向王秘书出示执法证件和说明来意后,又向该公司提供了《安全监察告知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用手册》
在监察时,监察小组发现:这家公司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直接作为公司的管理规定,还把一个乡镇的管理制度也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用电管理等多处违章行为
监察人员在与企业分管安全的孙副总经理交换意见后,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
监察结束后,监察小组进行了讨论,甲组员认为:这个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存在隐患明显,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乙组员认为:这个公司有特殊性,在扬州投资时间只有几年,公司领导层是由“台干”负责的(台湾人把在大陆企业负责管理的台湾人称为“台干”),他们对大陆的一些法规了解不多,虽然客观上存在问题,但是企业已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表示按要求进行整改,应当对这个公司进行一次回访服务,帮助他们落实整改措施
经过讨论,监察小组决定进行一次专门回访
在回访时,公司王秘书面带歉意地告诉监察人员:他们已经通过RSO9000论证,由于自己业务不熟,没有提供全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现场察看时,监察小组又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