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配合及设计变更洽商指导书编辑马宁日期2007-11-28审核于琛、杨毅清日期2007-11-28批准许立日期2007-11-28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为规范总部设计中心对施工配合及设计变更洽商的设计管理,确保设计质量、进度和控制成本符合项目要求,特制定本操作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项目设计流程中施工配合阶段的设计管理
本阶段全过程中还应执行《VT/SJ/WI016各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VT/SJ/WI016设计合同管理指导书》、《VT/SJ/WI018设计会议管理指导书》、《VT/SJ/WI019设计资料、图纸管理指导书》、《VT/SJ/WI020设计中心例会设计周报及设计月报管理指导书》的规定
总部设计中心1
配合项目公司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
协调施工现场的设计变更、洽商
协助项目公司工程部完成建筑主体施工的竣工验收
总部成本管理中心1
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和经济性1
项目公司工程部1
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1
接收图纸与材料样板进行施工
审核设计变更,提出施工相关意见
负责处理现场签证
1项目公司工程部将施工图下发监理、施工单位,组织图纸会审,提出施工相关意见,填写《设计审图意见表》
设计经理/副设计设计经理根据意见表修改施工图纸
2副设计经理组织设计公司就会审问题向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答复解释相关技术问题
总部设计中心各个专业经理给与技术支持
3如发生设计变更,副设计经理组织协调相关设计单位给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副设计经理及项目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审核此设计变更,并给出意见
4重大问题由总部成本管理中心、总部工程管理中心、总部设计中心审核其必要性、合理性
具体要求详《成本管理规程》中《VT-CB-WI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