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3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1、宗旨和效力第1页2、适用范围第1页3、相关制度制订第1页4、管理人的指定、回避、辞职和更换第2页5、管理人团队的人员组成、分工和调整第4页6、管理人报酬第5页7、管理人的工作原则第5页8、管理人的责任赔偿第6页第二章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的管理人职责9、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的管理人职责第6页10、印章刻制和使用第6页11、开立管理人帐户第7页12、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资料第7页13、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第9页14、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第10页15、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第10页16、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第11页17、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第11页18、决定合同的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12页19、接收债务清偿或者财产交付第13页20、追回可撤销行为涉及的财产第14页21、追回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第15页22、追缴出资人欠缴的出资第15页23、追回债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侵占的财产第15页24、取回质物、留置物第15页25、权利人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取回第16页26、出卖人对于在运途中的标的物的取回第16页27、决定债权、债务的抵销第16页28、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第17页29、拟定和执行财产管理方案第17页30、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和登记造册第17页31、调查与公示职工优先债权第18页32、审查申报的债权第18页33、编制债权表第20页34、债权表的核查、异议和确认第20页35、补充申报债权和调整债权第20页36、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第21页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