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思考摘要: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业管理者、建设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本文试图通过对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分析,来探讨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提出分析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对策一、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首先,“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
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上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
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方
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
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
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
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