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及分类一、一般压力容器的限定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承压密闭的容器实在太多,其压力高低、容积大小、介质危害程度及爆炸危险性有很大差异,目前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仅将其中的主要部分,即同时符合以下三条者,纳入了安全监察范围:1
最高工作压力PW≥0
1MPa(表压,不含液柱静压力);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Dn≥0
15m,且容积V≥0
025m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标准大气压对应的饱和温度)的液体
此外,对气瓶及超高压容器也分别单独限定了安全监察范围
二、压力容器的种类从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的角度,通常把压力容器分为两大类,即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一)固定式容器可以按其工作压力和用途再行分类
按压力分类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分为四个压力级别:低压容器(0
1MPa≤p<1
6MPa)、中压容器(1
6MPa≤p<10MPa)、高压容器(10MPa≤p<100MPa)、超高压容器(p≥100MPa),其中p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按用途分类根据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可归纳为四类,即反应容器、储存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
(二)移动式容器它是一种储运容器,没有固定的使用地点,一般也没有专职的操作人员,使用环境经常变迁,管理比较困难,比较容易发生事故
移动式容器按其容积大小和结构形状分为气瓶、气桶和槽车三类
气瓶为小型储运容器,数量巨大,使用广泛,又分永久气体气瓶、高压液化气体气瓶、低压液化气体气瓶、溶解气体气瓶等
气桶形状似桶,容积较气瓶稍大,主要用于储运液氯等低压液化气体
槽车也叫罐车,为大型储运容器,用于储运低压液化气体,又有汽车槽车与火车槽车之分
三、压力容器的安全综合分类除上述分类方法外,为了有区别地进行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我国《压力容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