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因项目部施工需要,经双方现场查勘和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
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标段
二、价格:元/M3,(包含电费和税金)
三、验收方式:以抽到砂卵层和工程施工所需工作面宽为准
四、堆放要求:由甲方指定位置
五、工程数量:以实际工程量计量为主六、付款方式:乙方自签订合同三日内机械设备进场完毕,工程进度达到70%时,甲方付给乙方三十万元,工程完成后30日内付工程款总额的80%,余20%工程款按照建设单位计量拨款支付
七、工程项目期限:自2012年月日----2013年月日,工期共计天八、合同内容:(一)甲方职责: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
4、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
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职责: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对所属人员法纪、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环保作业及文明施工,承担违反上述的责任和额外支出
如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作业计划安排
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向甲方项目部提供乙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