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平打传办发[2010]第2号平利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将《平利县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平利县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平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章)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平利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2日印发平利县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防控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县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康市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指导、部门负责、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严防传销活动在我县发展,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副县长陈伦富任组长,县工商局局长张全彬、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魏军、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宏团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局长张全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政府融资”等名义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的传销活动;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四、行动时间及方法步骤本次行动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