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民政局工作报告一、社会救助救灾体系日趋完善(一)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
全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877户5382人,城镇低保对象296户、51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925
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全年新增低保232户420人,注销低保193户286人;低保人均补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达到了420元和252元
发放春节慰问资金400多万元和物价补贴75万元
(二)医疗救助初见成效
全面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救助方式,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完成52例困难群众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区财政按人均10元的标准落实2012年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共支出救助金340
677万元,累计救助1962人次
(三)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宣称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悬挂横幅100条,制作宣传展板90个
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全区69个避灾场所保持有序运转,146名灾害信息员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实现持证上岗
景山街道景山社区、潘桥街道潘北社区、瞿溪街道大同村成功创建省级减灾示范社区
(四)做好精减退职职工工作
从20xx年1月起,符合国务院[1965]224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40%救济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和815元分别调整为1000元和895元
(五)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
按人均3元的标准落实资金100万元,出台《xx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
全年对351户家庭实行了一次性救助,共支出资金75
(六)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成功召开二届五次理事会,设立“学雷锋慈善道义援助基金”
积极开展“慈善年夜饭”和春节慰问、“瓯海慈善义诊列车”和“我要圆大学梦”等系列第1页共7页助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