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民生工作状况调研报告(2)(五)临时救助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
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
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
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
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目前**州民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多样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
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
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
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
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
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
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
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
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
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
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
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
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第1页共2页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