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四个一批”工程的通知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10〕4号文),进一步集中资源扶持骨干企业,全面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决定在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即“打造一批大集团、聚集一批大总部、做强一批高端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四个一批”工程的企业应是在我市注册、主营业务为软件和信息服务、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的骨干企业
第一期入选“四个一批”工程的企业数量约为200家,今后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入选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二、“打造一批大集团”的企业数量为10家左右,主要对象是未来3-5年营业收入有望达到百亿元级的大型企业集团
“聚集一批大总部”的企业数量为20家左右,主要对象是国外、外省市著名企业在京设立的企业总部、研发总部,以及央企和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商务信息总部
“做强一批高端企业”的企业数量为50家企业左右,主要对象是现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在某一行业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未来3-5年有望达到10-50亿元
“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的企业数量为100家左右,主要对象是现年营业收入3000万左右以上,具有成长速度快、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的中小企业,未来3-5年有望达到1-10亿的企业,具备在中小企业版或创业板上市的潜力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对纳入“四个一批”工程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主要包括:对于所有入选“四个一批”工程的企业,纳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互动服务系统,及时提供政策及相关信息服务;企业所申报项目纳入市经济信息化委项目库,优先遴选;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人才、空间、资金等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