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业绩考核方案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全体员工紧密围绕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年度业绩指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2、坚持能级管理、一级考核一级和分层分类考核的原则;3、坚持突出业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考核与管理、使用、待遇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范围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当于此职务的员工
2、中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石化公司机关部室正、副职;所属单位正、副职及相当于此职务的员工
3、一般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一般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员工
4、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公司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被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
5、操作人员是指:在公司所属单位(部门)操作岗位上工作的员工
二、业绩合同第四条业绩合同由发约人(上级授权的特定管理人员)提出,与受约人(被考核的员工)协商,双方(或数方)共同订立,如有不同意见,受约人服从发约人
第五条中级管理人员正职的业绩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中级管理人员副职、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绩合同由所在单位(部门)制定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关键业绩指标、权重和目标值等项内容
业绩合同的样本见附表1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和目标值的确定
1、关键业绩指标
受约人的业绩指标应依据发约人的业绩指标和受约人的岗位职责来确定
1)中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包括:利润、投资、成本、技术经济指标、生产计划、员工总量、企业管理、生产技术管理、QHSE、员工队伍稳定、重点工作落实等各项指标
2)一般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依据发约人业绩合同分解指标、单位(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主要包括管理创新创效、日常管理工作、工作计划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