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的成因及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措施经营性“三合一”建筑《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经过多年的整治,得到一些遏制,但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住宿与生产、加工、储存、服务等为一体经营性“三合一”建筑又大量的涌现,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这些建筑,其中绝大多数是个私经济快速发展的衍生物,该类建筑由于在早期规划建设上存在先天不足,加上个体业主的私自改变结构,基本上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缺少消防给水等多项问题,火灾危险性极大,再加上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等因素,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悲剧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三合一”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这里仅就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谈谈个人见解
一、经营性“三合一”建筑形成原因一是相关职能部门缺少协调,发证把关不严
目前,有些职能部门审批发证时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在有的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照样予以批准发证,允许其经营生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少有效协调,发证时未能把好源头关,致使一些经营性“三合一”经营场所合法存在;另外,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有的职能部门对自身的职责不清,没有切实加强管理,查处力度不够,给一些非法的经营性“三合一”留下了生存空间
二是建筑在规划建设上存在先天不足
经营性“三合一”在施工图纸设计时就没有考虑配套的员工住宿及生活设施,待其建设到一定程度再办理消防手续时,木已成舟,无法增设生活配套设施;或者在建成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经济效益方面的原因,改变了用途,于是形成了先天性的住宿与经营为一体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
三是受场地和资金条件限制,促使经营性“三合一”现象的存在
一些经营者由于生产规模小,又受资金限制,无钱投资建设和租用经营用房,就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