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A+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合作合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2010年11月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尽快建立贵公司专用GPS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定位监控和综合管理调度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务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专用GPS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作内容1.1甲方在其所属型车上安装乙方提供的定制GPS车载终端,以用于发送定位信息、接受业务和控制信息。1.2甲方所属型车上的定制GPS车载终端安装乙方提供的CDMAUIM卡,以建设车辆定位信息(文字、语音、图像)的数据传输通道。1.3在提供定制GPS车载终端、建设数据传输通道的基础上,乙方为甲方提供GIS地图和建设综合业务管理调度平台,以实现甲方对车辆、司机定位监控和综合管理调度服务等应用。第二条合作范围甲方型车辆定位与综合管理网络覆盖范围为:甲方安装定制GPS车载终端和CDMAUIM卡、并接入调度平台的所有车辆。后期工程建设、服务和维护按本协议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甲方及其车司机应认真阅读所选《GPS定制终端用户手册》,掌握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3.1.2甲方应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CDMAUIM卡,不可将租用的UIM卡转租给第三方使用。3.1.3甲方须派专人负责产品安装和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2)配合电信部门办理相关GPS定制终端的申请、UIM卡入网手续;3)车辆接入及安装场地的准备;4)各方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进网调测工作;5)甲方各个车型司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提供;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推迟开通,开通时间顺延。3.1.4甲方安装产品时应一并缴纳设备终端首付费及相关服务费。在入网服务费到期前一周内,及时缴纳下一期服务费。如未能及时交纳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直至用户交清欠费为止。因欠费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欠费而导致报警信息无法返回甲方报警监控中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3.1.5甲方应保护授权服务密码的安全,因用户自身原因泄露密码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3.1.6甲方应如实填写《CDMA+GPS用户入网登记表》内信息,确保表内“用户信息”准确无误,并提供保证能24小时畅通无阻的应急联系电话。当“用户信息”资料有变动,须及时通知乙方更改并确认以确保乙方能够随时与用户保持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无法取得联系致使甲方公司监控中心无法及时进行应急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3.1.7如将所购乙方CDMA+GPS产品和CDMAUIM卡受让他人使用,须在过户使用之前到乙方办理过户及移机手续,对未办理过户及移机手续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如更改服务密码,需持车主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或传真)到乙方更改并得到确认。3.1.8甲方今后增加车辆安装设备和入网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单位公章的需求单。该需求单视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约束。3.1.9乙方凭借网络优势,依靠专业化的电信运营和管理经验,为甲方提供优惠价格和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协议期内,不与除中国电信利辛分公司机构外的经营同类业务的单位或替代性业务的团体、机构以及个人开展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合作。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3.2.1乙方视甲方为集团客户,对甲方在业务受理、设备安装、网络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质服务。3.2.2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对于具备施工条件的出租车,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通工作。3.2.3乙方为甲方的入网车辆提供24小时后台监控应急服务。3.2.4自购买并安装乙方GPS车载终端之日起,享受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售后服务,但在保修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向用户收取材料成本费用:1、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及损坏;2、用户擅自拆修或改装造成的产品损坏;3、入网时为用户所配备的相关部件丢失或人为损坏;4.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水灾、水浸、交通事故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损坏。3.2.5以甲方提供的服务密码为服务依据,并为甲方提供的密码及入网资料保密。3.2.6乙方设有专人负责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