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生产责任状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确保我公司2011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设备科第一安全责任者与电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
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十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十三、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十四、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十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