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洗车场用地报告书XX县区洗车场规范方案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购买私家汽车已逐渐成为百姓新的消费热点
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家制定了大力扶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并通过税收信贷等政策鼓励汽车消费,使小汽车社会保有量飚升,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主XX县区洗车场的管理,维护XX县区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就XX县区主干道、郭竹铺、城乡结合处等20余家洗车场的规划设计及经营管理制定如下方案:一、设置XX县区洗车场,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计,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地点适宜,不影响交通;(二)环境整洁,进出道路经硬化处理;(三)泥沙存积及排污设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二、禁止在XX县区主干道上设置洗车场
临时占用其他XX县区道路设置洗车场,必须经我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应当经交通运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四、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由经营者持申请表、洗车场设计平面图和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件,向交通运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五、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的收费管理,按市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税务部门制作的收费票据
六、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应当按照标准化洗车场的规定标准,保证清洗质量;保持清洗场地周围环境清洁,清洗作业用水不得外溢,污染环境
七、我县交通运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XX县区洗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配合交通运管部门搞好城市洗车场管理第1页共2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严禁在郭竹铺片区进行车辆清洗活动,如有发现或举报,经查证属实,将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对洗车驾驶员作离职处理
九、违反本方案规定,有下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