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面临转制危机20xx年4月14日下午7时30分左右,湖北高丰矿业有限公司203矿井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中毒窒息事故,死亡3人,伤2人
笔者与省检察院的同志以渎职案对国有转民营203矿井“4·14”事故进行近一个月全面深入地调查和研究后认为,“4·14”事故虽非特大事故,但透视出国有转民营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引起高度注意,并亟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得到解决
一、当前部分国有转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1.原国企经营惨淡,想丢包袱;民营业主拼设备、逐利润国有转民营的203矿井,投产于上个世纪60年代,前身是州直企业磺厂坪硫铁矿四对井中的一对井,1999年6月6日磺厂坪硫铁矿203矿井发生一起死亡13人特大瓦斯事故后,该矿被迫停产,加之当时煤价极低,企业包袱沉重,经营惨淡,政府在既不愿也无资金启动经营的情况下,1999年11月由州政府决定改制转让经营权,并张贴公告寻求买家
根据政府作价68万元及首付款25万元转让的条件,2000年6月肖耀波等7位股东购买了203矿井20年经营权
国有转民营的203矿井投产时以采硫铁矿为主,因煤硫共生,硫铁矿采完后,改为采煤
但其生产设备、设施不符合采煤要求
转制前主扇功率小,无备用风机,采掘失调,风量不够,井下风流紊乱,工人常反映闭气等隐患大量存在,此类矿井,由于安全欠账多,政府和主管部门无心投入,国有企业本身更是无力整改,只有将烫山芋转让给下家处理
203矿井转为民营后,股东因缺资金投入,只能见煤就采,造成采掘严重失调,对转制前就存在的大量安全欠账视而不管,对主扇功率过小,无备用风机等不愿投资在20xx年正月初六、初七的股东大会上研究投资、生产计划时发生争吵,有的股东为了发财,还提出自己承包一个采区
所以,井下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该矿井发生了3起事故,共死亡5人
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熟悉程度低,农民工培训不够转制前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