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广发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广发卡”)主卡及附属卡申请人/持卡人(以下简称“客户”)与广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就广发卡申请、使用等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广发卡种类广发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及双币卡;按还款法律责任不同分为主卡、附属卡
第二条广发卡申请1
主卡客户须为年满十八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及资信良好的自然人
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十六周岁
主卡客户可向银行为其他自然人申请附属卡,附属卡的所有账务均被记入主卡账户,主卡及附属卡客户须对广发卡账户中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客户应按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等资料
不论广发卡申请是否获得批核,银行不再予以退还
客户提供的以上资料及客户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有变更或失效的,应立即联系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因客户提供资料失实、不详尽或资料更新不及时导致的后果及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授权银行有权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数据库及其他渠道查询、处理、留存和使用任何与客户个人和资信状况相关的资料,以确定客户的资信状况
银行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合法的用途范围内
银行承诺对上述客户资料进行保密
银行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上述资料;银行有权根据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关或其它行政机关要求处理上述资料,或依照法定程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银行卡组织、金融行业公会、社会征信机构或其它金融机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银行亦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银行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案件调查,债务追索等情况
客户上述授权视同同意银行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并报送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银行将审慎合法使用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