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2013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充分发挥作用,为居民购买、提供均等、可及、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保护群众健康,2010年通过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核心公共卫生服务包费用支付分摊机制试点活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乡开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县推广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继续在全县实施“合同+数量+质量+绩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注重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把推进改革与健全机制相结合、提高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关口前移与重心下移相结合,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与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合同,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指标,以“合同管理+数量+质量+绩效考核”的运行模式,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改善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大局,坚持公益性,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机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坚持公平性,注重向弱势人群、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缩小地区和人群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坚持可及性,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完善,逐步到位,积极而扎实地推进我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发展
四、主要任务(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要求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