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步伐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这对于所有关心安全、关注生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
它必将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不可估量的重要影响,同时也必将成为我们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步伐的巨大推动力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保证必要的条件,明确其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同时,还应在乡镇设立必要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此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人员较少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形成网络,健全体系,有利工作
可以说,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政策导向、法律规范、经济制约等综合手段,加快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步伐,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需要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三件大事”之时,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这一首要大事中提出的重要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运行的主体,没有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管机构,什么事情都不好办,加强安全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是履行国家赋予我们对安全生产活动监督管理职责的当务之急,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需要
加快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步伐,就要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