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开展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9〕108号)和市政府徐辉副市长《在全市安委会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结合《2009年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通安监〔2009〕3号)和《2009年XX市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安监〔2009〕47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措施(一)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1、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没有完成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没有按要求调整到位的,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换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继续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
第1页共5页2、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