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意义目前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
我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护的现状也令人堪忧,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成分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多样化、劳动作业条件多样化、管理方式多样化,大量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迅速增长,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非常复杂
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许多企业老板以最低的生产成本和安全投入,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以牺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甚至生命为代价,剥夺、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人身安全缺乏基本的保障
一是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从大量的事故分析看,现行有关立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不够明确具体、权利保护的广度和力度不够
由于安全生产权利不明确,从业人员不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也难以切实可行保障
二是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维护权利的意识较差
许多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基本都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文化水平低,安全素质差,不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行使、维护自身权益
多数都是采取默然忍耐的态度
有的虽然敢于维护自身权利,但是由于法律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设定不够明确或者没有规定侵权责任,无法可依
三是一些业主利用有关法律规定不健全,故意规避法律,或者公然知法犯法,明目张胆地剥夺从业人员的正当权利;或者不进行安全投入,不向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把从业人员置于作业条件极其简陋恶劣或者及其危险的作业场所中,没有基本的人身保障;或者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置职工死活于不顾,“要钱不要命”,榨取超额利润,严重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有的老板与从业人员签订非法的“生死合同”,利用貌似合法实为非法的形式剥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侵犯人权
四是法律责任追究的规定不明确,难以依法监管
虽然现行有关法律对从业人员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