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汇报签约服务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
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是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
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此外,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第1页共2页意见服务费用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