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调研报告今年是《统计法》颁布25周年
25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
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
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
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
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
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
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
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
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
尤其是对一些“重点保护”单位、招第1页共3页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