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针对我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名称不统一、职能不明确、人员编制不确定的现状,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xx〕185号),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建设
(三)外来投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几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完善出台各种服务措施及建立各级投资服务机构,切实改善了投资软环境,外来投资逐年增加,投资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动的外来投资服务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四个平台”的作用,即:**招商网信息平台作用;各级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作用;改善投资环境投诉中心监督平台作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服务平台作用
三是建立外来企业走访服务长效机制、各级服务中心工作机制、服务单位与外来企业对话交流机制、社会化促进外来投资服务监督机制、外来投资服务绩效评价机制等五项机制
四是切实加强了投资服务工作网络建设
五是切实做好外来企业信息建档工作
六是抓好外来投资服务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重点企业走访登记制度和外来投资协调服务建档制度
七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服务”的原则,专门办理并及时反馈企业需要各级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八是做好投诉转办工作
(四)各级外来投资服务中心运行存在问题1、“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
目前,全省大多数政务服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机构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关系,没有具体的管理职能
政务服务中心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只是集中审批事项的一个场所,导致管理协调难,行政行为效率低下
2、“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
已经建立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省级、保山等州市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