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服务协议书甲方: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乙方:广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柳州中队鉴于由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三江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生产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约8
05吨亟需进行安全处置,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危化品(液氨约8
05吨)的安全处置服务,现根据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服务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对“欧宝公司”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和浓硫酸,进行安全处置的委托书提供给乙方
对于浓硫酸的处置,由甲方按处置方案要求采购选用的碱性中和物,并配置到现场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欧宝公司”的液氨储存现场,进行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液氨储存的记录资料,现场装置设施的图纸材料,“欧宝公司”厂区平面布置图、地址位置图
3、在处置过程中,基于液氨罐相关阀门阀兰(已超过使用期效)严重锈蚀等现状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确保安全处置,甲方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三江县政府提出,对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及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帮助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关于‘欧宝公司’液氨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防护预案”,除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外,不能转给第三方,且该方案仅适用于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欧宝公司”现场液氨处置
5、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处置费用、结算方式,按要求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规标准,并根据甲方的委托书落实有关液氨安全处置工作
2、乙方结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液氨储存现场的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处置试验,并编制好“液氨现场处置方案”、“液氨处置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呈交给乙方报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查
3、在征得三江县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