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文件商建发[2006]349号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国内贸易发展,进一步发挥国内贸易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商务部编制了《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级“十一五”专项规划
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国内贸易发展,进一步发挥国内贸易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涉及的国内贸易,主要指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物流配送业及部分生产生活服务业
规划期为2006—2010年
一、现状与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五”期间,国内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保障了城乡居民消费和工农业生产需求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0年的3
9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
7万亿元,年均增长11
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1
1%;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由2000年的5
3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4
3万亿元,年均递增21
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6%
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快速推进,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并迅速发展,2005年我国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销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15
9%,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基本涵盖了发达国家的各种现代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