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方案部领导: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严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落实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实施户籍化管理,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区在“十二五”期间的火灾形势稳定,实现自治区政府提出的火灾指标“零增长”长远战略目标,拟组织相关处室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开展调研
一、调研背景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不断增加,导致火灾致灾因素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种地下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空间建筑、中庭建筑、钢结构建筑的出现,不仅使消防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多变,而且增大了建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度,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作为消防部门,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是我区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然而目前消防管理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急需出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监督部门缺乏评判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但是在火灾高危单位如何界定的问题方面,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评判标准
《自治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2015年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单位和大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2015年全区80%县(市、区)达到“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标准”,单位、县(市、区)要达到怎么样的消防安全条件才算是达标,目前没有一个既成的标准可以参照
2、社会单位缺乏自身管理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