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预防“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文件和8月28日国务院安委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州道交委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利剑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牢牢抓住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企、管五大要素,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利剑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杨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宗黎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吴安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龙建军,县安监局副局长田仁良、县交管所副所长刘奎任副组长,县道交委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道安委办公室)
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吴安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指导员龙俊,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龙玉合,县安监局协调股股长田鹏,县交管所安全专干贾光亮为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利剑行动,实现四严格、四确保的工作目标,即:严格教育一批重点车辆驾驶人,严格处罚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整治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严格整顿一批违法违规客运企业,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和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