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污水处理的良好场所摘要:从污水在下水道中的流经时间、流动状态、微生物存在情况、其中水质变化规律等说明下水道的污水净化能力,指出污水在下水道中的流经时间、流动状态,具备了类似自然界中水体净化所必需的条件;下水道中水质变化规律虽与河流净化机理及活性污泥反应动力学模式等不尽相同,但变化客观存在,可将其与污水处理厂视作一个整体
关键词:下水道流经时间流动状态微生物生物转化1
前言城市排水系统由排水的汇集、输送、提升、处理和附属设备等所组成[1]
一般,排水管网系统(下水道)与污水处理厂等各自的功能十分明确
以往人们对下水道的认识,一般只停留在水力学方面,仅仅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供应系统;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染物的去除和转化效率被认为是取决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然而,事实上污水处理过程涵盖了整个排水系统,污水在漫长的下水道中的输送过程中同样会发生水质变化,而这种水质净化作用,往往被人们忽略,因此,对下水道进行重新认识,将其和污水处理厂视为一个整体,是非常必要的
下水道的污水处理能力下水道的污水处理能力一般可考虑为以下3个方面:1污水的流经时间;2污水的流动状态;3污水及下水道中的微生物存在情况[2]
1流经时间下水道的铺设长度决定污水的流经时间
以虹口区为例,2000年市政设施统计数据表明:在该区境内的污水总管长度为66246米,管径450~1200mm不等
假定某污水块流经管道的距离为总管长度的1/20,那么,污水从排放口至污水处理厂的流经距离约为3312
根据TJ14-74中关于污水管在设计充满度下的最小设计流速的规定,取0
8m/s估算,污水平均流经时间约1
表1流经时间与二级生化处理时间的比较项目流经/处理时间(h)流经时间/处理时间(%)标准活性污泥法[3]6~819
4A-B法[3]A:0
0A: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