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1页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本文系统论证了行政刑法概念的产生、定义、法律性质、特点以及行政刑法规范和立法方式,并从法学理论上进一步辨析了行政刑法规范的立法依据以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作者最后提出应当在行政刑法规范中直接规定罪名与法定刑、变依附性规范为独立性规范的具体见解,认为这样做有利于与刑法典、单行刑法的协调统一,使我国行政刑法规范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
一、行政刑法的概念、性质与特点(一)行政刑法概念的产生从形式上说,我国比较陌生的“行政刑法”概念是随着行政犯(罪)概念的出现而产生的
这是因为,一定的刑法规定一定的犯罪与刑事责任,如经济刑法规定经济犯罪及其处罚,军事刑法规定军事犯罪及其处罚;另一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就应当有一定的刑法进行规制,如出现了军事犯罪,就需要有军事刑法,同样,出现了行政犯(罪),就需要有行政刑法
由于行政刑法的概念是随着行政犯概念的出现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说明行政犯概念的产生
行政犯是与刑事犯相对应的概念,而行政犯与刑事犯的区分又有一个演变过程
在18世纪的德国,由于警察活动范围的扩大,产生了由行政官厅(警察官厅)行使刑罚权的必要性;这种实际需第2页共51页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1页求,导致形成了作为警察官厅的刑罚权对象的“警察犯”概念
费尔巴哈(P.J.A.Feuerbach)以后的学者,大多提出警察犯与刑事犯的区别问题
有的学者(如考斯特宁--Kostlin)认为,刑事犯是指对法益造成侵害的犯罪,警察犯则是对法益造成危险的行为;有的学者(如宾丁格--Binding)则提出,刑事犯以侵害或者威胁一定的法益为实质,警察犯则以对法规的单纯不服从为实质
尽管理论上还存在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