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2019年,在省公司党委的带领下,省公司工会系统广大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干就干一流的事,干就干成一流”总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创新奋进年”和省公司各项部署,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幸福大唐”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省公司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系统各级工会及广大会员再立新功,省公司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先进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表彰及申报推荐名额(一)评选范围1
先进工会: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
优秀工会干部:省公司系统专职工会干部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省公司系统各级工会广大会员
—1—(二)表彰及推荐名额1
表彰名额先进工会3个,优秀工会干部11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41名
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1
二、评比时间各单位工会委员会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三、评比条件(一)先进工会根据2019年工会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业绩综合确定
(二)优秀工会干部各单位推荐的必须是工会专职工会干部;直属工会如没有专职的工会干部,可以推荐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管理干部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素质强,本职工作业绩好
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善于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和各项工作,工会工作成绩突出
善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关心职工,积极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