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与2024年城乡环保所半年工作总结汇编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XX年目标任务是:参合率达99%以上,覆盖率达100%
二、参合对象户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长期居住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三、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XX年城乡居民个人缴纳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120元/人
年,二档为240元/人
以户为单位,全部参加(正在服役的义务兵除外)
继续实行参合资助政策,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别人员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民政、计生等部门按政策予以全额资助;选择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差额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只要缴纳了医保费,当期保费不能退还
四、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待定(以正式文件下达为准)
五、补偿报销标准以市人社部门出台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完成时间参合筹资工作的截止日期为XX年12月31日,过时不再办理参保
七、工作措施第1页共5页1、领导到位
镇成立参合筹资领导小组,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邱先武,副组长:副镇长吴万培,成员:曾家华、何清兰、杨长知、蒋洪文、张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家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2、责任到位
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参合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从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要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专门负责参合工作
3、宣传到位
镇、村(居)、组(网格)三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实行进村(社区)入户等方式,广泛深化地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宣传
积极宣传参合居民受益典型事例,善于利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要使居民消除不必要的担心和疑虑,调动居民参合的积极性,要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强化居民的自我参保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