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检查汇报
关于人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根据XX县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人民法庭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庭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情况我院现设有东坑、席麻湾、小河和杨桥畔4个中心法庭
近年来,各中心法庭利用贴近群众、根植于基层的特点,发挥自身信息灵、反映快、情况明等优势,及时、公正、高效地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纠纷,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很好地发挥前沿阵地作用
法庭审理案件在遵守审判规律的同时,在审判程序、审判形式、办案方式上采取优于基层法院的传统模式,更能体现“高效、经济、便民”理念
一是在程序选择上,法庭首选简易审判方式,优先适用即收即审的审理程序,充分体现便捷的优点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可不做法庭调查而直接确认,相互承认的事实不再举证、质证,对法庭调查和辩论不用严格划分,不受先后顺序限制,各方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无意见的可不进行辩论,直接进入裁判阶段,真正做到即收即审、即审即结
二是在审判形式上,坚持“坐堂问案”与“巡回审理”相结合
“坐堂问案”是民事案件方式改革的要求,符合现代司法理念,有利于规范审判秩序,树立司法权威
法庭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坚持和发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这一优良传统
我院4个中心法庭都设有固定的巡回办案点,对当事人年老体迈,交通不便或农忙季节等当事人不便到庭的案件,本着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深入到当事人家中或田间地头,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做到巡回审理案件与送法下乡相结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双重功效
巡回审理的办案方式,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方便,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在办案方式上,法庭以调解为主
由于法庭地处偏僻,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较落后,群众的法制观念差,诉讼意识淡薄,通过法庭调解,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及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