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教育培训为了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依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第344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第445号令)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
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
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